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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充裝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的操作人員。
(3)有與所充裝氣體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裝備和檢測手段。充裝毒性、易燃和助燃氣體的單位,還應有處理殘氣、殘液的裝置。
氣瓶的正確充裝是保證氣瓶安全使用的關鍵之一,氣瓶充裝不當往往會造成爆炸事故,其中最危險而又最常見的事故是氧氣與可燃氣體混裝或氣體充裝過量。
氧氣與可燃氣體混裝往往是因為在充裝時,未對氣瓶進行置換、清洗等處理,就將原來裝有可燃氣體的氣瓶用以充裝氧氣,或用原來盛裝氧氣的氣瓶充裝可燃氣體,結果瓶內的可燃氣體與氧氣發(fā)生化學反應,產生大量的熱,使瓶內壓力急劇升高,氣瓶破裂爆炸。
氣體充裝過量也會引起氣瓶爆炸。因為液化氣體一般都是在較低的溫度下充裝。若充裝過量,氣瓶在受到周圍環(huán)境溫度的影響后,瓶內液體溫度升高,體積膨脹.很快將瓶內空間填滿并產生很大的壓力,最后造成氣瓶破裂爆炸。